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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災區志工服務指引

發佈日期: 2026-01-07
發佈單位:學務處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檢送「災區志工服務指引」(如附件), 請運用辦理。

說明:依教育部114年12月17日臺教授青字第1140000533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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