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管理計畫113年度執行成效考評報告
檢送114年11月6日行政院核定「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管理計畫」之113年度執行成效考評報告
一、依據經濟部114年11月12日經授能字第11400770290號函暨行政院114年11月6日院臺經字第1141029012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報告,說明如下:
(一)審定結果及相關規定:
1、節能績優:第1名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第2名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第3名國立臺東大學附屬體育高級中學、第4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第5名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第6名國立新營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2、執行不佳:原訂3校為國立華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及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依本計畫規定,配合政府政策業務增長等因素造成之用電量應予扣除,重新計算調整節電績優指標,皆不列入執行不佳單位。
3、依計畫規定,請獲獎機關及學校就相關業務主管及執行人員敘獎,最高敘獎額度以小功1次為原則。
(二)請未達標單位(如附件-113年未達標單位名單本校列入未達標名單)於114年12月31日前登入「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填報網站」(網址:https://egov.ftis.org.tw/)完成填寫成長原因及改善策略報告【相關操作說明公告於填報網站(https://egov.ftis.org.tw/main/hotNews/latestNews/741079415447751),倘有填報疑問,請洽經濟部能源署委託單位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電話:(02)7704-5240】。
三、請依「政府機關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113年至115年)積極推動辦理,各機關(構)及學校應落實節電、汰換老舊高耗能設備及提升用電效率措施,並導入能源管理系統;另加速屆齡設備汰換,進行節能診斷與改善、評估導入節能服務(ESCO)作業,以儘速改善達成節電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