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考試院、行政院會同發布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
發佈日期: 2025-10-17
發佈單位:人事室
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下簡稱請假規則)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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