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中華民國113年11月29日修正公布之「消防法」部分條文實施之說明
發佈日期: 2025-04-15
發佈單位:總務處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9日修正公布之「消防法」部分條文,行政院定自114年6月1日施行,請查照。
一、依教育部114年4月7日臺教秘(一)字第1140036467號函轉行政院114年4月1日院臺忠字
第1141006870B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行政院原函各1份。
總務處庶務組敬啟
1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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