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檢送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以下簡稱台電台北營業處)「用電須知」文宣
發佈日期: 2024-12-03
發佈單位:總務處
主旨:教育部檢送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以下簡稱台電台北營業處)「用電須知」文宣, 如說明,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11月21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119369A號函 辦理。
二、台電台北營業處為提倡用戶用電安全正確觀念,爰提供旨 案文宣摘要如下: (一)新增用電設備時請找合格電器承裝業者把關,再至台電公司申請增設用電。 (二)定期維護電器設備並委託專業機電顧問公司、合格電器檢驗維護業檢測。 (三)購買電器產品時請認明安全標章、 節能標章之電器產品。
三、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該處檢驗課承辦人張先生 電話:(02) 2378-8111分機7504。
四、檢附教育部原函與其附件資料各1份。
總務處庶務組敬啟
113/12/03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