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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防疫期間,無法於百日之期限內核給教師喪假釋疑相關事宜,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0-06-10
發佈單位:人事室

有關學校於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如因防疫需要致無法於百日之期限內核給教師喪假,而教師確有延後申請喪假需求,學校得審酌於教師相關親屬死亡之日起1年之期限內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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