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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教室使用規則

電腦教室使用規則

 
一、依據「特別教室使用班級分配表」所排定的時間進入教室上課,非經認課教師許可,不得進入電腦教室。
二、進入電腦教室,一律脫鞋,按座號順序放入鞋櫃,並排列整齊。
三、不得攜帶任何飲食類、鐵器類及足以損壞電腦之物品進入電腦教室,違者一律記警告一次。
四、上課時間不得擅離教室、任意喧嘩或到處走動。
五、教室內物品非經許可,不得攜帶外出,所使用磁碟片必須自備。
六、非經任課教師許可,不得打開冷氣機。
七、每節下課後,任課教師負責關掉冷氣機電源、電腦教室總電源,並交代班長或服務股長將桌椅排列整齊,維護室內整潔,確實關閉門窗,如未關閉而遭受破壞時由該班負責賠償。
八、需要指導老師在場,熟悉電腦及週邊設備使用方法及開關機程序後,經老師同意,才能開始操作,並不得任意移動電腦及其週邊設備。
九、上課時每位同學依照規定位置入座,未經老師同意者,不得任意更換位置或桌椅。多餘電腦設備,未經老師同意不得使用。
十、上課前每位同學先行檢查自己使用之電腦設備是否損壞,多餘未使用之電腦設備由班長及副班長負責檢查,並將使用情形填寫於「日誌簿」上,如發現故障或損壞或不宜使用,立即報告任課教師複檢,並追究責任,若屬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在未修理之前請掛上「故障待修」牌,不得使用,並通知總務處修理。
十一、教室桌椅保持整潔,不得任意拋棄紙屑。
十二、教室內之電腦設備、桌椅、門窗玻璃、牆壁等不得任意毀損或塗寫及張貼,若有破壞,班長應立即報告任課老師,並追究賠償責任。
十三、負責清潔的學生,地板及桌椅,宜用拖把或抹布浸水扭乾後擦拭。電腦及其週邊設備必須使用清潔乾燥抹布擦拭。
十四、凡在電腦教室上課者,必須填寫特別教室日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