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利用教育
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圖書館利用教育實施計畫
101年6月22日定訂
一、依據:依據中華民國105 年8 月11 日教育部臺教社(四)字第1050100147B 號令訂定「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辦理。
二、目的:
1.教導讀者認識圖書館之各項服務、資源。
2.教導讀者如何善用資源、擴大學習領域、培養專業技能。
3.養成自學能力及終身學習之習慣。
三、實施方式:
1.架構圖書館網站
2.利用網頁及科技通訊等媒體宣導
3.開設圖書館利用教育課程
4.適切支援相關課程或單元教學
5.編撰圖書館利用教育教材
6.輔導成立有關圖書館利用教育社團
7.適時利用集會宣導圖書館利用理論與實務
8.辦理圖書館利用教育研習、演講、競賽及展覽活動。
9.其他有關圖書館利用教育事項。
四、實施內容
1.新生教育:每學年度始業輔導 時得由圖書館主任作三十分鐘之圖書館介紹。
2.班級教學:以班級為單位之圖書館利用教育教學,配合讀書心得寫作,由圖書館主任協調國文科老師,每班安排一節國文課時間,由圖書館主任親自實施利用教育;每學年以實施新生班級為原則,視時間許可情形酌予增減。
3.書面宣導:出版館館務簡訊,每期介紹圖書館館內動態,介紹圖書館之利用。
4.推展利用:架設圖書館網站、網路讀書會、利用資源舉辦參考資料查詢比賽、作文比賽、網頁製作研習、心得分享等活動。
5.藝文活動:配合校園活動舉辦藝文展及其他相關演講活動。
6.義工教育:透過圖書股長推動班級圖書利用宣導,訓練義工、工讀生協助圖館利用服務。
五、實施地點:
1.學生活動中心
2.圖書館內實施。
六、新生圖書館利用教育課程:
課程項目
1本校圖書館簡介(含校史)
2館內各項規定解說
3中國圖書分類法(含索書號介紹)
4圖書館網站資料瀏覽、功能利用
5線上公用目錄查詢介紹、使用
6實地參觀講解
七、記 錄:圖書館應設利用教育實施記錄簿,於每次圖書館利用教育實施後詳加記錄,並留存備查。
八、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並陳請 主任委員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