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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利用教育

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圖書館利用教育實施計畫

101年6月22日定訂

一、依據:依據中華民國105 年8 月11 日教育部臺教社(四)字第1050100147B 號令訂定「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辦理。

二、目的:

1.教導讀者認識圖書館之各項服務、資源。

2.教導讀者如何善用資源、擴大學習領域、培養專業技能。

3.養成自學能力及終身學習之習慣。

三、實施方式:

1.架構圖書館網站

2.利用網頁及科技通訊等媒體宣導

3.開設圖書館利用教育課程

4.適切支援相關課程或單元教學

5.編撰圖書館利用教育教材

6.輔導成立有關圖書館利用教育社團

7.適時利用集會宣導圖書館利用理論與實務

8.辦理圖書館利用教育研習、演講、競賽及展覽活動。

9.其他有關圖書館利用教育事項。

四、實施內容

1.新生教育:每學年度始業輔導 時得由圖書館主任作三十分鐘之圖書館介紹。

2.班級教學:以班級為單位之圖書館利用教育教學,配合讀書心得寫作,由圖書館主任協調國文科老師,每班安排一節國文課時間,由圖書館主任親自實施利用教育;每學年以實施新生班級為原則,視時間許可情形酌予增減。

3.書面宣導:出版館館務簡訊,每期介紹圖書館館內動態,介紹圖書館之利用。

4.推展利用:架設圖書館網站、網路讀書會、利用資源舉辦參考資料查詢比賽、作文比賽、網頁製作研習、心得分享等活動。

5.藝文活動:配合校園活動舉辦藝文展及其他相關演講活動。

6.義工教育:透過圖書股長推動班級圖書利用宣導,訓練義工、工讀生協助圖館利用服務。

五、實施地點:

1.學生活動中心

2.圖書館內實施。

六、新生圖書館利用教育課程:

課程項目

1本校圖書館簡介(含校史)

2館內各項規定解說

3中國圖書分類法(含索書號介紹)

4圖書館網站資料瀏覽、功能利用

5線上公用目錄查詢介紹、使用

6實地參觀講解

七、記    錄:圖書館應設利用教育實施記錄簿,於每次圖書館利用教育實施後詳加記錄,並留存備查。

八、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並陳請 主任委員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