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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舍營建:
1、工程發包:
準備發包相關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規規定辦理。
2、工程監督及進度:
建築師事務所指派合格人員負監造,並填寫監工日報表,依廠商訌定之施工預定進度表,確實監督工程進度。
3、工程品質:
建築師監督廠商執行品質管理及施工安全衛生之責任,並對重點項目訂定檢查程序及檢驗標準。
4、建築配置與景觀設計:
辦理公開評選建築師說明會,選擇規劃良好之設計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