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中華空間資訊學會學生獎學金
發佈日期: 2016-09-19
發佈單位:土木科
中華空間資訊學會學生獎學金設置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日第十五屆第十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中華空間資訊學會(以下簡稱本學會)為獎掖後進,特設置學生獎學金,並制訂本辦
法實施。
第二條: 本獎學金提供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三年級以上(含)及高職三年級測量及空間資訊
相關科/系學生申請。獎學金名額及每名金額如下:
一、 高職校學生至多五名,每名新台幣貳仟元。
二、 大專院校學生至多五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五專學生前三年視同高職校
以每名貳仟元核發。其獎學金名額包括在第一款名額內)。
第三條: 本獎學金每年接受申請一次,於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接受各學校科系推薦,先經
由本學會獎章委員會初審,再由理監事會複審,並於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公
布審查結果。
第四條: 本獎學金申請資格應具備條件如下:
一、 現正就學於本辦法第二條所述之學校學系(科別)之在校學生。
二、 在上述學校目前就讀年級之前一年級學業總平均(兩學期平均)在八十分
以上,操行列甲等以上者。
第五條: 提名推薦候選本獎學金程序如下:
一、 推薦表填寫一式乙份(推薦書格式如附件)送本學會並附同下列文件:
1. 申請候選人之最近脫帽半身照片一張(貼妥於推薦表上)。
2. 在上述學校目前就讀年級前一學年之兩學期學業成績單及操行成績單。
二、 於本辦法第三條所訂期限前,向本學會推薦。
第六條: 本獎學金候選人經本學會理監事會決定得獎人名單後發給獎學金及中英文獎狀乙
紙並公開頒獎。
第七條: 學會於每年九月前將本年度獎學金頒發事宜分函相關學校並於本學會網站公告
之。
第八條: 本辦法經本學會理事會通過施行,修正時亦同。
請有興趣申請獎學金的同學,到土木科領取推薦表並備妥學業成績單及操行成績單於10/31日前寄到wenny1028@gmail.com或洽土木科辦公室詢問相關事宜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日第十五屆第十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中華空間資訊學會(以下簡稱本學會)為獎掖後進,特設置學生獎學金,並制訂本辦
法實施。
第二條: 本獎學金提供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三年級以上(含)及高職三年級測量及空間資訊
相關科/系學生申請。獎學金名額及每名金額如下:
一、 高職校學生至多五名,每名新台幣貳仟元。
二、 大專院校學生至多五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五專學生前三年視同高職校
以每名貳仟元核發。其獎學金名額包括在第一款名額內)。
第三條: 本獎學金每年接受申請一次,於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接受各學校科系推薦,先經
由本學會獎章委員會初審,再由理監事會複審,並於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公
布審查結果。
第四條: 本獎學金申請資格應具備條件如下:
一、 現正就學於本辦法第二條所述之學校學系(科別)之在校學生。
二、 在上述學校目前就讀年級之前一年級學業總平均(兩學期平均)在八十分
以上,操行列甲等以上者。
第五條: 提名推薦候選本獎學金程序如下:
一、 推薦表填寫一式乙份(推薦書格式如附件)送本學會並附同下列文件:
1. 申請候選人之最近脫帽半身照片一張(貼妥於推薦表上)。
2. 在上述學校目前就讀年級前一學年之兩學期學業成績單及操行成績單。
二、 於本辦法第三條所訂期限前,向本學會推薦。
第六條: 本獎學金候選人經本學會理監事會決定得獎人名單後發給獎學金及中英文獎狀乙
紙並公開頒獎。
第七條: 學會於每年九月前將本年度獎學金頒發事宜分函相關學校並於本學會網站公告
之。
第八條: 本辦法經本學會理事會通過施行,修正時亦同。
請有興趣申請獎學金的同學,到土木科領取推薦表並備妥學業成績單及操行成績單於10/31日前寄到wenny1028@gmail.com或洽土木科辦公室詢問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