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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兼課

國教署轉知有關軍公教人員兼任非政府機關(構)職務,領受之車馬費或出席費等相關經費是否受規範疑義。

發佈日期: 2019-05-31
發佈單位:人事室

國教署轉知有關軍公教人員兼任非政府機關(構)職務,領受之車馬費或出席費等相關經費是否受「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規範疑義。案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軍公教人員兼任非政府機關(構)職務,可否領受車馬費或出席費,應視該項給與之性質而定,如屬兼任該機構或團體職務產生之工作對價,即屬兼職費性質,並應依兼職費支給表之領受限制規定,即每月最多領受2個兼職費,總額以新臺幣(以下同)17,000元及單一兼任職務兼職費以8,500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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