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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111年教育部友善校園獎」評選及表揚事宜,請依新修正薦送表件填寫
發佈日期: 2022-03-31
發佈單位:教官室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25日臺教學(二)字第1112801947號函及本署111年3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32699號函(諒達)續辦。
二、本案依教育部來函修正「附件1-初選薦送名額一覽表及填寫說明」(含提醒事項暨檢核表、附表1薦送一覽表、附表2-1〜2-8遴選表),請依新修正薦送表件填寫,並備齊相關資料於111年4月29日(星期五)前函送國立竹東高級中學學務處(聯絡人:03-5962024#331曾小姐)。
三、修正表件格式電子檔案請逕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學務工作專區」下載使用(網址:https://reurl.cc/qO6y1q)。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