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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理國際教育旅行,請務必嚴守「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等相關規定

發佈日期: 2018-06-07
發佈單位:學務處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來函

主旨:有關貴校辦理國際教育旅行,請務必嚴守「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等相關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貴校辦理教育旅行勞務採購,請務必嚴守「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政府採購法」及「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等相關規定,禁止徇私舞弊,接受廠商任何形式之招待餽贈,或有利用學校辦理教育旅行公務之便,攜家帶眷一同出國之情形。
二、另辦理教育部補助或委辦經費核結作業,應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三、副本抄送各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請督導所管學校確實依前開說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