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ACT
MENU
轉知內政部為推動「合作事業推動地方創生輔導試辦計 畫」,辦理推廣講座及活動相關訊息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8月8日臺教高(二)字第1120077987號函轉內政部112年8月7日台內團字第1120281526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