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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公告

【轉知】113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5月,鼓勵所屬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委員

發佈日期: 2024-03-28
發佈單位:教務處

一、113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有19萬2,127名考生於233個考場同時應考,所需監試委員數量龐大。為使試務工作順利辦理,請貴校鼓勵所屬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委員。

二、有關參與國中教育會考之相關委員及試務工作人員,應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第14條第2項、第3項規定辦理保密及迴避事宜;監試人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二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參加當年度考試時,應行迴避。如各考區、考場規定,較本準則所定限制更嚴格者,從其規定。

三、請貴校加強宣導上開迴避規定,並確遵循辦理。

四、請核予擔任113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113年5月17日公假參加「試務工作講習」;對於擔任113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及協助辦理試務工作有功人員,請貴校依權責核予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