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ACT
MENU
1.依宏權差勤小組1150831公告: 經國教署要求 已將差勤系統加班時數核發 從原本以 加班開始 與 加班結束 進行核發 即日起改成 以打卡時間 第一筆 與 最後一筆 進行核發。 2.綜上:自115年8月31日起"加班"打卡"只要上班簽到及下班簽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