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進修
【公告】有關115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及業務相關學習時數內涵調整一案
發佈日期: 2026-01-06
發佈單位:人事室
[通知]有關115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及業務相關學習時數內涵調整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4年12月2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138971號函辦理。
二、自115年1月1日起,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規定仍聚焦於與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又業務相關學習時數仍維持20小時,其內涵如下:
(一)其中10小時必須完成人工智慧、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等課程:
1、人工智慧(3小時)。
2、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課程(7小時):環境教育(建議4小時以上)、性別平等(建議3小時以上)、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轉型正義、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等。
(二)其餘10小時由公務人員自行選讀與業務相關之課程,各機關並得依施政重點、業務需要或同仁職能發展自行規劃辦理相關課程。
附加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