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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勤休制度及工時相關規範

發佈日期: 2023-12-20
發佈單位:人事室

[本校差勤宣導]

一、  差勤相關事項:

1.有關本校出勤法規說明:

(1)依據教師請假規則、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本校教師出勤實施要點、本校行政人員彈性辦公時間實施要點、本校雲端差勤系統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

(2)依本校教師出勤實施要點第3:教師出勤時數,以每日出勤8小時,每週出勤40小時為原則。

2.校內人員類別差勤規定:

(1)兼行政職務之教師及職員應配合本校出勤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前後彈性30分鐘),每日按時簽到、簽退。(本校行政人員彈性辦公時間實施要點及本校雲端差勤系統注意事項)

(2)導師出勤時間:上午730分至12時及下午1230分至16時。(本校教師出勤實施要點)

(3)專任教師上午8時至12時及下午13時至17時。(本校教師出勤實施要點)

3.相關說明:

(1)教師每日出勤起訖,應配合校務、教學、維護學生安全及受教權益,以學校學生作息時間實施。

(2)如遇離校或不在校者,應確實辦妥請假手續。

(3).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4條第1項第3:

在同一學年度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留支原薪:

(一)教學成績平常,勉能符合要求。(二)曠課超過二節或曠職累計超過二小時。(三)事、病假期間,未依照規定補課或請人代課。(四)未經學校同意,擅自在外兼課兼職。(五)品德較差,情節尚非重大。(六)因病已達延長病假。(七)事病假超過二十八日。

4.請病假2日以上須上傳診斷證明書影像檔;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最多7日,請上傳相關證明影像檔)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