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2學期前三名(得申請清寒前三名補助)
發佈日期: 2018-07-06
發佈單位:教務處
以上各班前三名學生,得申請清寒前三名補助,減免學費與雜費.
相關辦法請參閱附件.
必要條件:(4種條件缺一不可)
1.清寒證明或政府相關機關等文件(低收或中低收)
2.學期成績前三名
3.道德成績不能有小過
4.體育成績不得低於70分
請於全校返校日繳交相關文件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