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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為拓展電子產權憑證應用管道,自113年9月9 日起,開放持憑證至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

發佈日期: 2024-10-16
發佈單位:總務處

內政部為拓展電子產權憑證應用管道,自113年9月9日起,開放持憑證至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平臺下載電子產權憑證服務

一、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9 月 20 日臺教秘(一)字第1130094998號函辦理。


二、 隨文檢附內政部 113 年 9 月 16 日台內地字第 1130265059 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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