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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核定之「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113年-115年)

發佈日期: 2024-04-18
發佈單位:總務處

主旨:函轉經濟部檢送行政院核定之「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113年-115年),請轉知所屬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依計畫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113年4月9日經授能字第11300085270號函暨行政院113年3月27日院臺經字第113100142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總體節約能源目標,以112年為基期年,於115年提升整體用電效率3%為目標,對個別執行機關(構)及學校之管考以用電指標(EUI)作為考核依據,並以各主管機關為主體併計所屬單位之執行成效,藉以落實分層管理機制。
三、有關各執行單位之公告基準值,另電洽經濟部能源署表示,目前尚未公告,後續將依112年填報資料,進行成效考評作業,待確認成效數據後,將於「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填報網站」公告基準值,各執行單位方可上網查詢。

四、對於EUI現況與公告基準值EUI差異過大之執行單位,如有調整EUI公告基準值分組之需求,應說明理由並檢附必要佐證資料,函送其評比機關彙整後,再函轉經濟部能源署審定。
五、各執行機關(構)及學校應成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以機關(構)及學校首長或副首長擔任召集人為原則,每年召開2次以上節約能源推動小組會議,檢討節電推動措施、成效及目標達成情形,並於「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
源填報網站」上傳會議紀錄備查。
六、請轉知所屬各執行機關(構)及學校宣導夏月期間除特定場所(如就職宣誓典禮、以國際禮儀接待外賓之場合、頒獎典禮、受邀參加國際性會議或宴會等)外,辦理會議儘量不穿西裝、不打領帶,改穿輕便衣服,並於開會通知單
附註提醒與會人員。
七、請貴單位每年度於接獲本部網路填報通知函後,請「節能管理員」或專人於規定期限至前揭填報網站填報前一年度之用電(油)量。
八、本案及相關節能技術輔導等相關諮詢,經濟部業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辨理,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該會聯絡電話:02-7704-5240(自動轉10線專線)及EMAIL:pm1@ftis.org.tw(@前為數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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