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函知,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2-07-14
發佈單位:人事室
一、國教署函以,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提升為民服務品質,請加強宣導上班時間,不得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並請確依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考績法令、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等相關規定,嚴加考核並作適當處理,以提升行政效能。
二、請同仁務必遵守上班紀律,如有違反前開相關法令,另依規定並循行政程序辦理相關行政懲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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