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學生註冊須知
發佈日期: 2018-08-23
發佈單位:教務處
1.請學生及家長於開學前完成繳費,以保障學生相關權利;如有特殊情況,請提出說明,並於9/20前完成繳費(期間內未完成繳費,學生相關權利無法受到全面保障)。
2.高二高三學生,開學當天記得攜帶學生證及兩張收據聯,由各班統一收齊繳回教務處;高一新生即攜帶註冊收據聯即可。。
3.如有需更換註冊單,請攜帶證明文件至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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